播送电视节目是指电视台、播送电台一切播出内容的根本组织方法和播出方法。它是一个按时刻段区分、按线性结构传达的方法组织和体现内容、依时刻次序播送内容的多层次体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组织(不含在境内建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契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则的组织名称、组织组织和规章;
3.在请求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载或组织无被吊销过《播送电视节目制造运营许可证》的记载;
3.法人代表、首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首要管理人员还需提交播送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资料(如国家供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历证、训练证或工作证等);
7.公司规章复印件(含公司的股东名单、持股票份额,并在表格上加盖公司公章,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组织的,则需供给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规章的股东构成、持股票份额状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终究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4)股本增资或股权改变:供给公司规章修正案,并在股东名单、持股票份额表格上加盖公章。如新增股东中有企业法人组织的,则需供给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规章的股东构成、持股票份额状况复印件并加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终究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