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各功能区经发局、人社部门、(总)工会:
根据宿办发〔2021〕16号、宿人才办〔2021〕9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第三届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大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认线号文件精神,逐步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电商人才联网强市,培育直播电商新业态,聚力打造“电商名城”,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协办单位:各县(区)商务局、人社局、总工会,市各功能区经发局、人社部门、(总)工会
活动设立组委会,主任由宿迁市商务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总工会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分管负责人和宿迁市商务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总工会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县(区)商务局、人社局、总工会和市各功能区经发局、人社部门、(总)工会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宿迁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媒体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
为确保活动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由国内电子商务行业专家、知名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市推进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成立监督仲裁机构,负责竞赛规范实施,监督执裁工作,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宿迁籍电商创业者、电商企业在职职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有关专业中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有关专业学历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1年(含)以上。
(二)掌握网络传播规律,熟悉新媒体、善于运用网络直播短视频方式开展产品营销。
(三)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无知识产权、肖像权等争议和纠纷,严禁抄袭或剽窃。
(五)非宿迁户籍选手通过线上复赛的,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证明(附件1)和在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参加比赛、享受奖励支持。
(1)宣传发动。组委会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通稿和报名二维码,动员合乎条件的选手报名参赛。各县(区)分别推荐不少于100名选手(沭阳县不低于200名),功能区分别推荐不少于30名选手参赛。
(2)线上报名。选手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第三届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大赛”专题,在线填写个人隐私信息完成报名注册(见附件1),通过审核即获得参赛资格。由MCN机构或企业推荐的,需上传(或提交)书面报名推荐表。
(3)初级学习。通过审核的选手,进入“第三届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大赛”专题,在线学习相关课程。
(4)测试选拔。选手完成学习任务后,通过线上答题形式进行在线测试选拔,成绩达60分的选手进入线上复赛。
本次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标准实施和命题。实行百分制打分,理论测试、模拟带货各占50%,总成绩达60分(理论测试、模拟带货成绩分别应达30分)并进入前3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1)进阶学习:进入线上复赛的选手扫描二维码进入“第三届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大赛”专题,在线学习行业专家的直播进阶课程。完成学习任务后进行在线答题测试,选手成绩按50%计入百分制得分。
(2)模拟带货。选手自带或从大赛确认的供应链基地(见附件2)挑选2件产品(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和强制标准且允许网络销售;特殊生产流通许可的承诺已取得相关资质;提供网店链接和一件代发,发货不超过T+1;负责售后服务;鼓励黑科技、高附加、长链条、地标类产品),通过搭建环境、设计形象、凝练表述、突出卖点,创作2分钟短视频上传至“第三届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大赛”专题相关栏目。评审委员会评委根据《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大赛评分表》(见附件3)对上传视频分组打分评价,选手成绩按50%计入百分制得分。
复赛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代章按相关规定对合乎条件的选手核发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人员不重复发证,对不符合参赛条件和近3年内取得其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手不予发证。
(1)赛前辅导。进入决赛的前30名选手按照决赛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单位推荐的应携带推荐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提交或与线上报名资料不符的将取消决赛资格。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选手进行现场培训,帮助选手优化决赛项目。
(2)现场决赛。实行百分制,以“2+2”的模式进行,即选手自选1件产品,现场直播2分钟,提问作答2分钟。直播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消费场景、需求植入、产品卖点、品牌价值和引导决策等内容。提问作答由评委根据选手带货产品和现场表现,结合评分表内容做提问,或模拟买家提问,选手作答。评委根据选手背景资料和现场带货及作答情况,按照评分表逐项打分并签字确认。
(3)公布成绩。根据评委现场评分情况,现场即时公布选手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4)现场颁奖。现场为冠、亚、季军和优胜选手进行颁奖,并邀请获奖选手代表进行演讲分享。
(1)对进入决赛的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电子商务行业活动,并推荐与知名MCN机构、短视频平台和电商企业合作。
(2)决赛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代章按相关规定对合乎条件的选手核发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人员不重复发证,对不符合参赛条件和近3年内取得其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手不予发证。
(3)对进入决赛前10名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根据决赛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评出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并分别奖励冠军5000元/人、亚军3000元/人、季军1000元/人。对决赛前10名的其他选手分别奖励500元/人。
(4)决赛成绩前3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授予“宿迁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宿迁市五一创新能手”称号,其中第1名选手按程序申报“宿迁市五一劳动奖章”。
参赛选手如对报名预赛、线上复赛、决赛颁奖等环节中的专家评判存在疑问,可填报选手申诉表(见附件4)提交大赛监督仲裁机构复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格外的重视,落实责任,将大赛作为打造“电商名城”、推动电商人才联网强市的有力抓手,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共同做好大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大赛方案的统一要求,合理的安排、做好衔接,依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大赛顺利实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谋划宣传工作,对大赛进程、配套活动、赛事成效等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大赛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宿商发〔2023〕34号关于印发《第三届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